和解离婚空间展现出第二个春天
《副总编辑马金羚》当前的“离婚热”把不少青年夫妻带进“公堂”进行相互指责式的辩论程序去实现解除夫妻关系的诉求。“公堂”离婚耗时长、费金钱、伤感情。没有两三个“回火”,一般人都说“公堂”离婚难!
公益法律帮助制度开展以来,代理律师涉及离婚案件代理时积极创建“和解”空间,在原告与被告间奔波,分析争议焦点,拉近纠纷距离,化解彼此矛盾。使许多“激战”家庭第二次找到了春天的空间。不仅使矛盾夫妻重温旧情,而更重要的是寻回到儿童权益维护的途径。两年来,湖北巨仙宫维权站按和解程序代理的案件已占30%以上。
近两年来,社会团体“推荐”式公益法律帮助深得社会好评。所创设的“和解”空间能找到夫妻间的第二个春天,其法律帮助突出了多种公益性优越便民的特点。
一是有效杜绝误导性法律服务。有少数代理人为了获取高昂的代理费,故意设置“矛盾加深”的前置条件,把委托人“逼”向“回头客”,三波官司下来,委托人要向代理人支付三次代理费。“和解”争议空间的设置,使矛盾夫妻在“一日夫妻百日恩”良俗原则指导下“一次性”化解争议,耗时短、化钱少、温情在。许多当事人步入这种空间,有效杜绝了受误导服务所遇到的伤害。
二是儿童权益能获得及时“救济”。只要家庭因离婚拉开序幕,受害的就是儿童。不是单亲供养就是祖辈带养。生活费、教育费、医疗费无保障。若打官司解决,可能又得等两至三年。“和解”空间说事、议事省时。一旦争议调处到位,夫妻对自己的孩了都会争着去享有抚养监护权。且抚养费支付都是自动履行,省得通过“强制执行”抚养费。
三是“和解”空间为离婚夫妻奠定了“复婚”的基础条件。男女和解离婚是在友好氛围中进行,在分手的那一刻还有着依依不舍的味道。在两者“心系小孩”探视过程中有可能再度出现“越近越亲”的镜头。所以“破镜重圆”的可能性很大。